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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30 10:11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2-31
一、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为始建于1958年的山东省中医药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胶东半岛烟台,有两个校区,分别在著名旅游风景区烟台养马岛和素有“梨乡”美誉的莱阳,占地965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学校资产总额7.86亿元。学校建有藏品丰富、底蕴深厚的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拥有山东省财政重点支持建设实践教学中心7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68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藏书73万余册。
学校现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15人,教师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2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技术技能大师2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7人、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3人、山东省优秀教师4人,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名老中医1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6人,山东省中医药杰出贡献奖1人,齐鲁卫生与健康杰出青年人才1人,山东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2人,全国中医药传承人才13人,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指导教师4人,山东省首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2人,山东省健康科普专家7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2人,山东省技术能手6人,山东省医药行业首席技师3人,山东省青年岗位能手3人。
学校建有国家级中医药重点学科2个,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5个,山东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5个,山东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2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省级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1个。主持建设了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1门,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8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省级社区教育课程87门,省级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数字化课程8门。
学校设有中医学、中药学、护理、针灸推拿等20个专业,在校生14500余人,其中普通专科学生13000余人,三二连读专科学生1500余人,生源来自全国14个省市。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7%以上,专升本工作成绩优异,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年龄:
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
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
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①初级岗位、中级岗位(非面向博士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学校招聘简章中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简章之后登录报名网站(www.stcmchina.com)进行报名(报名网站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报名网站开通前,有意向的考生可以向邮箱投送简历,具体可参照高级岗位报名方式。
②中级岗位(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高级岗位
中级岗位(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高级岗位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组织人事处邮箱stcmchina@126.com,邮件标题格式示例如下:姓名+XXXX大学+护理学+博士研究生+护理专业教师1.应聘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需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
③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学校证明、毕业论文等);
④其他条件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党员还需要提交党员证明材料;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
⑥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
⑦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初级岗位、中级岗位(非面向博士招聘岗位))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A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B类(医疗类)、C类(药学类)、D类(检验类)、E类(中医类)、F类(护理类)分别命题。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1)初级岗位、中级岗位(非面向博士招聘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2)中级岗位(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高级岗位
无需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此外,学校对于招聘引进的博士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及每月生活补贴费,详细情况与学校洽谈。
烟台市对首次新引进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0535-5136765
七、其他
本简章为学校招聘宣传用简章,最终简章及各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为准。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dctcm.edu.cn/show-43-6524-1.html